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2017年-2018年招标及采购代理服务项目,比选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该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提供标的服务能力的公司均可前来参加比选。
1.2、项目资金:预算金额约0万元,不涉及我公司相关预算费用。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国家发改委(原国家计划委员会)的相关取费标准和承诺的下浮率,向潜在投标单位或潜在应答单位、中标单位或中选单位收取相关费用,并承担的招标评标、非的开启评审等相关开支。
1.3、采购方式:企业自行公开比选。
1.4、服务范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2017年-2018年招标及采购代理服务项目,涉及福建铁塔省公司及9个分公司。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的前期咨询、招标手续的办理及报批、编制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包含工程标底或投标控制价)、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的发布、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的接收、组织潜在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和招标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会议、向发包单位及时反馈评标报告、公示中标候选人、协助发包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协助发包单位谈判并签订合同、的备案、档案归整管理、协助发包单位完成后期检查、招标培训、分析与总结等。
2)非:采购项目的前期咨询、采购手续的办理、采购文件编制(包含工程标底或投标控制价)、采购公告发布、采购文件的发售及应答文件的接收、组织潜在应答单位踏勘现场和答疑、组织采购项目开启评审会议、向发包单位及时反馈评审报告、协助发包单位发放中选通知书、协助发包单位谈判并签订合同、非档案归整管理、协助发包单位完成后期检查、采购项目分析等。
3)常规采购服务:商务平台认证、遴选代理服务;采购规范性检查相关工作;根据管理要求,完成所有采购档案归档及存放保管;其他采购统计分析工作。
1.5、技术要求: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配套法律、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27号)、招标监管单位和福建铁塔的相关采购管理规定。
1.6、中选原则及数量:
本项目确定中选人数量为3个,评选委员会推荐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名第1名-第3名的参选人为中选候选人,比选人根据评选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确定中选人。其中:第一名中选份额为50%(省本部、福州、漳州、龙岩),第二名中选份额为30%(省本部、厦门、宁德、三明),第三名中选份额为20% (省本部、泉州、莆田、南平),份额以采购预算为准。分配份额与后评估考核相匹配,具体调整原则见附件:评估考核管理办法。
1.7、采购结果有效期:2年。具体自本次比选中选通知书下达之日起至下次采购结果公告时止为准。采购结果执行期间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本次比选结果自动失效,并且比选人不需要为此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取消福建省分公司对本类服务的采购权限;
(2)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在线商务平台同类型服务上线采购后。
2、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审小组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对比选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若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比选申请将被否决,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如下:
2.1参选人应为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2参选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且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外资企业须具备同等条件,如注册资金为外币,以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参选;
凡有意参加的比选申请人,须携带本次比选要求的报名材料于2017年3月28日至 2017年4月1日(每日9时3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