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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华电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期机组脱硝CEMS系统运行检测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3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陕西华电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期机组脱硝CEMS系统运行检测项目招标二次公告陕西 2017-03-30 一、招标主管单位:华电陕西能源有限公
陕西华电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期机组脱硝CEMS系统运行检测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陕西 2017-03-30
一、招标主管单位:华电陕西能源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项目法人):陕西华电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
四、招标内容:三期机组脱硝CEMS系统运行检测项目,主要内容是在三期机组脱硝CEMS系统运行过程中,对后述各类系统进行维护。其中包括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氨逃逸分析系统以及所有纳入固定污染源监控系统的设备(以下简称CEMS及其辅助系统),包含取样系统、监测分析系统及数据采集处理、存储及上传系统、氨逃逸监测系统的运行维护和主设备以外的备品备件提供等工作。
招标编号:HDSXZB2017-023
五、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陕西华电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期机组脱硝CEMS系统运行检测。
2、资金来源:技术监督费,企业自筹。
3、技术服务地址:陕西省蒲城县孙镇。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人在开标后将根据以下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对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2)投标人派驻现场的所有维护人员必须具有环境保护部或环保产业协会颁发的“污染源在线监测运营上岗证”。
3)近3年以来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履行完毕不少于2台600MW及以上机组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EMS)维护业绩,必须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材料(包括:1、合同证明:包括合同封面页、关键内容主要页和签字页;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包括封面页、关键内容主要页和签字页)。必须留用户方相关项目负责人员的手机号码和固定电话号码,以供招标方核实业绩。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必须提供最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投标人近5年无被环保部门通报的不良记录。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标段同时投标。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3月30日至2017年4月5日下午17时整止。
本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传真:010-88623455
邮箱地址: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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