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科尔沁右翼前旗100万头生猪养殖产业一体化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委托,就科尔沁右翼前旗100万头生猪养殖产业一体化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采用公开招标,已具备采购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科尔沁右翼前旗100万头生猪养殖产业一体化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旗财购准字(2017年)第256号
采购文件编号:兴公资交易(2017)政采公开0053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概算金额
(元) 附件材料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资质要求:投标企业需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近三年内至少完成一个(含)以上规模化标准生猪养殖基地承建业绩;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报名之日起严禁更换建造师),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响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承包人。
4、区外投标企业须到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送企业信息,并在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通告公示后,方可报名。
5、根据兴检发(2014)第3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在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查询企业及企业法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取得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且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方可取得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投标。
6、投标企业报名时需存入投标保证金: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80万元人民币。需持银行汇款凭证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5楼505室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方可参加报名;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以个人名义存入的投标保证金。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2017年3月27日 至 2017年4月1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