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绿化提升工程(园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施工项目、凉亭维修改造工程施工项目、绿化水源井及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施工项目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RZCGK2017-033#
本城区绿化提升工程(园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施工项目、凉亭维修改造工程施工项目、绿化水源井及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施工项目及监理项目)已由广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发改发【2016】1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饶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招标要求:
1、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与第一标段(园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施工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含)以上资质,参与第二标段(凉亭维修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参与第三标段(绿化水源井及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第一标段(园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施工项目)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贰级(含)以上项目经理证或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第二标段(凉亭维修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第三标段(绿化水源井及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
参与监理投标的企业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监,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总监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
3、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参与投标的企业需提供本企业为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建造师、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第一标段不需要提供)、劳务员(或劳资员)】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参与监理投标的企业需提供本企业为项目部人员【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本招标工程要求配备不少于3人(含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山东省工程监理人员业务水平认定证书》中级证书)、监理员1人(须提供有效的相关专业工程监理资格证书或《山东省工程监理人员业务水平认定证书》初级证书);
参与投标的企业需提供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无法提供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须为自2016年3月开始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资料;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8日8时30分至2017年4月1日17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