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汝州市夏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汝州市2017年夏店镇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绿化工程、文体广场、公厕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汝州市2017年夏店镇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绿化工程、文体广
场、公厕项目
2、采购编号:汝财招标采购-G-2017-041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5、质量要求:合格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企业2013年10月1日以来完成的中标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网上中标公示截图及竣工验收证明;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要求: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任何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5、拟派技术负责人应为市政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网上可查),需提供职称网站查询页复印件;
6、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2013年10月1日以来完成的中标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网上中标公示(显示项目经理信息)截图及竣工验收证明;
注: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
信誉要求:
7、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此项是对投标人的信誉要求,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自我评定承诺,并出具承诺书。若承诺书与实际不符,造成后果自负);
财务要求:
8、提供近三年真实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3、2014、2015年度审计报告,网上可查),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相应年份审计报告;
其他要求:
9、投标人应响应招标人的其他实质性条款的要求。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2017年 3 月 28 日至 4 月 1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