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为2017年湛江电信市场部广告宣传综合服务重新招标采购(A、B、C包)(招标代理机构编号:ZJZB-2017-1190),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服务地点:湛江;
2.2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月内;
2.3 预算金额:100万元(含税);
2.4 招标范围:为了安排好2017年的广告宣传等工作,拟选数家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A包50万元,B包30万元,C包20万元;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 标包情况:分A、B、C三个标包,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标意向承诺书》(所填意向中标标包数不得大于本条款规定的数量),否则投标将予以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须提供经年检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广告策划、设计、制作及设计广告装饰工程、印刷等经营资质和范围”要求注册资金人民币20万元或以上;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通过年检或提供已按相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至2015年财务状况表。
3.3业绩要求:具备物料制作、设计相关项目经验,要求2013年1月1日起至今(按合同签订时间),累计完成10万元或以上的合同。(业绩时间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或相关订单、票据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做好准备,如需核对合同原件内容,则须在要求时间内及时提供)。请分别按中国电信和全国(中国电信除外)范围内两部分对合同金额进行统计汇总)
3.4信誉要求:提供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项目团队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及设计师1名需工作1年(或以上)从事宣传广告业务经验;并且提供劳动合同相关证明。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需提供承诺书证明)
(1)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3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3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3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有骗取中标的;
(7) 实施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