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防城港缪屋住宅二期183户桩基、防城港市和平住宅二期(221户)桩基、防城港市港口区公车物流园安置住宅区(39.005亩)桩基工程和防城港市豪丫市场综合配套区项目(1至3组及市场商铺)工程由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防城港市港口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相关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防城港市港口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全资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防城港缪屋住宅二期183户桩基、防城港市和平住宅二期(221户)桩基、防城港市港口区公车物流园安置住宅区(39.005亩)桩基检测服务和防城港市豪丫市场综合配套区项目(1至3组及市场商铺)工程节能检测服务组织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竞标范围
项目名称:防城港缪屋住宅二期183户桩基、防城港市和平住宅二期(221户)桩基、防城港市港口区公车物流园安置住宅区(39.005亩)桩基检测服务和防城港市豪丫市场综合配套区项目(1至3组及市场商铺)工程节能检测服务 。
项目招标编号: 天明【2017】0327号检
建设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
建设规模:防城港缪屋住宅二期183户桩基、防城港市和平住宅二期(221户)桩基、防城港市港口区公车物流园安置住宅区(39.005亩)桩基检测服务和防城港市豪丫市场综合配套区项目(1至3组及市场商铺)工程节能检测服务。
招标范围:缪屋183户、豪丫1-3组及市场、豪丫市场综合楼、和平二期(221户)工程桩基检测;豪丫1-3组及市场工程节能检测。
本项目招标上限控制价为:叁佰零壹万伍仟捌佰元整(¥3015800元)
服务工期:从项目施工开始至项目竣工结束。
质量要求:按国家政策规范和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满足质量检测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范围必须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3)具有省级(自治区)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合格认证CMA认证证书,且证书附表须包含节能检测的相关内容。
(4)根据桂建管【2015】97号文的相关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信誉要求:近3年(2014~2016)无违章违规记录(即没有被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主管部门行业检查通报、停业整顿),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3.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 3 月 29 日至2017年 4 月 11 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