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的委托,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相应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办公家具采购
2.招标单位: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4.资金来源:自筹
5.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45天
6.采购范围:办公家具采购,详见采购参数。
7.质量标准:合格
8.投标保证金:玖仟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家具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3、代理商应具有家具生产企业的授权书;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7年03月29日至2017年04月05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