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2017年土建及外市电施工服务项目,招标编号:DXCG-XJTT-WLMQ-20170301,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
1.1.1项目规模:本项目预估含税金额2500万元。主要施工内容包括站址协调、土建施工(防护设施、机房、塔基施工等)、外市电施工(高压电力引入、楼面站低压电力引入等)。
1.1.2实施地域:乌鲁木齐市/郊。
1.1.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1.1.4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及招标人相关规范要求。
1.1.5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施工技术标准及招标人相关规范要求。
1.1.6招标结果有效期: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至下次采购结果公告后30个自然日止;因招标人上级公司取消招标人对本类施工服务的采购权限或通过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采购,则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招标人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 10 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及区域如下:
综合排名 中标份额 对应区域
1 12.00% 米东区16%,新市区10%,头乌区10%,天达区11%,水磨沟区11%,沙区11%
2 11.68% 米东区16%,新市区10%,头乌区10%,天达区10%,水磨沟区10%,沙区10%
3 11.08% 米东区15%,新市区10%,头乌区10%,天达区10%,水磨沟区10%,沙区6%
4 10.70% 米东区15%,新市区11%,头乌区10%,天达区10%,水磨沟区5%,沙区5%
5 10.34% 米东区10%,新市区8%,头乌区10%,天达区15%,水磨沟区8%,沙区13%
6 9.70% 米东区10%,新市区8%,头乌区13%,天达区10%,水磨沟区5%,沙区10%
7 9.16% 米东区10%,新市区10%,头乌区8%,天达区8%,水磨沟区10%,沙区8%
8 9.04% 米东区8%,,头乌区10%,天达区15%,水磨沟区15%,沙区15%
9 8.30% 新市区19%,头乌区7%,天达区11%,水磨沟区10%,沙区7%
10 8.00% 新市区14%,头乌区12%,,水磨沟区16%,沙区15%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应不少于 2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2.2.1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之一: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承装类资质;
2.2.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3投标人须具备自 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铁塔基础或通信机房累计合同金额、交流引入累计合同金额分别不少于600万元。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和财务状况,2014年至今经营无亏损;
2.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保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安全问题;
2.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7 年 3 月 29 日至 2017 年 4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