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7号炉煤粉管道弯头,可调缩孔物资采购买方为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自筹 ,招标人为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70501895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招标范围
耐磨弯头42件、双芯可调缩孔12件的供货并包含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培训等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是具备该设备制造生产能力的生产单位或者生产单位合法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应取得生产单位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 3.2 投标人经营范围包含具有生产或销售煤粉管弯头的相关内容; 3.3 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人民币,上一年度经营状况良好,主营收入不低于300万元,资产负债率小于85%,有盈利能力,上一年度净利润大于0,提供上一年度公司资产负债、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有现金支付能力,上一年度经营现金流量大于0; 3.4 投标人银行信誉良好,无不良信贷记录,近三年获得金融机构颁发的AA级证书以上或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投标人组织机构完善,人员配置合理,所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通过ISO 9001:2000及以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6 投标人应具备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之内完成供货的能力; 3.7 投标产品近三年内具有3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供货业绩; 3.8 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出现安全、质量、环境责任事故; 3.9 投标人近三年内经营信誉良好,无合同违约诉讼败诉事件发生; 3.10 投标人在台电公司、国华公司及其它企业无不诚信事件; 3.11 投标人非国华公司、台电公司“黑名单”数据库内承包商; 3.12 投标人非神华集团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数据库内承包商。 3.13 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上购标请于2017年03月30日 09时00分至2017年04月06日 16时30分购买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