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2017-04-01
1. 招标条件
本公告拟对国网山东节能服务有限公司2017年电项目开展协议库存招标。招标人为国网山东节能服务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国网山东节能服务有限公司2017年电协议库存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批量集中确定相应招标产品的中标人及其中标产品的合同数量、单位价格和服务条件,双方依法据此签订合同,买方根据自身实体库存状态、现场需求,按照分项目分别签发订单的文书方式履行合同,即时采购卖方相应产品。
2.2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为电,具体如下:
包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包1 | 电阻 | 30kW(单级功率) | 台 | 1 |
60kW(单级功率) | 台 | 1 | ||
包2 | 电极 | 1-4MW | 台 | 1 |
6MW | 台 | 1 | ||
8MW | 台 | 1 |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的能力。
3.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3.3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主要设备厂家给投标单位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每个品牌只能有一家代理商投标)。
3.4 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3.5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3.6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自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为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3.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9.1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9.2被责令停业的;
3.9.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9.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9.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3.9.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投标。
4. 设备要求
所投电品牌的生产企业应在国内具有三年以上电设备生产及管理经验;电设备具有三年以上国内外安全稳定运行记录,具备相应的及压力容器安装许可证,并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设备保修期2年,使用寿命不低于40年。
5. 采购说明
5.1招标人将根据项目需要采购中标设备的一种或者多种,不保证采购全部中标设备。
5.2招标人有权根据具体项目需求,选购中标人设备,若无项目需求可不采购中标设备。
6. 公告及报名时间:2017年4月1 日至2017年4 月5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