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红梅公园笔架山工程 已由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批文名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红梅公园笔架山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常州市绿化工程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标段面积 估算价
( 万 元) 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 项目负责人要求
001 设计 / 40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 及以上, 并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资质及以上 高级工程师( 风景园林专业 )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持有国家住建部(原建设部)核发的以上资质之一。
3.2 本次招标 接受设计单位和勘察单位 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主办人必须为具有满足招标公告设计资质要求的一方,且联合体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投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3 其他报名条件: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 2017 年 3 月 30 日 至 2017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