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菏泽市定陶区城市管理局灌溉车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FZTCG20170316-008
付款方式: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待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并财政审核拨付后三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金额的90%;剩余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余款,不计利息。
采购项目情况:
货物服务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万元)
灌溉车两辆
1、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
1)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或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供应商为制造商或者是代理商);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的);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报价文件时提供);
4)供应商参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投标诚信守法承诺书(格式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交报价文件时提供);
5)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交报价文件时提供);
6)被委托代理人本公司为其缴纳的上一年度或近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7)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设备制造商的授权书。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74万元
纸质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17年03月29日至2017年03月 3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 14 时00分至17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