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罗山县潘新镇2016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通村公路(自然村)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罗山县潘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罗山县潘新镇
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3、建设规模:岳城村小陈湾路口至长埂组1.24km、岳城村吴家湾至曹庄路口0.6km、岳城村熊北湾至下李楼路口0.37km、岳城村路边路口至彭家湾0.75km、岳城村北头至团山0.3km、宋楼村县道X030至罗家湾1.5km、宋楼村县道X030至北王组2.5km、宋楼村县道X030至张家湾1.5km
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5、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具有公路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项目证明文件,报名时需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到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2017年 3 月 29日— 4 月 5 日,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