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市滨海新区寨上街道办事处机关委托,对2017年寨上街海宁湾旁空地绿化工程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2017年寨上街海宁湾旁空地绿化工程
2.项目编号:滨海新区(2017)36074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园路工程、排盐工程等,建设规模约4500平方米。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其他建筑工程 78.63
三、项目预算
78.63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供应商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之外的国内企业。(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外地企业必须具备《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或“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或在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 4、项目经理资格:正项目经理1名,安全项目经理1名,均为本单位员工。(1)正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市政工程,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安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还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建筑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4)正、安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4)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和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参加磋商会,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需提供有效的供应商单位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受权人参加磋商会议,应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受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磋商会议;受权人必须是本单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7-04-14 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