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环境保护局宿城分局便携式检测仪采购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受宿迁市环境保护局宿城分局委托,就宿迁市环境保护局宿城分局便携式检测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宿迁市环境保护局宿城分局便携式检测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SZZ[2016]006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一)本项目主要为便携式PM2.5检测仪2台、便携式PM10检测仪2台、便携式油烟检测仪1台的采购工作,项目预算约42万元,详细配置清单及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响应。
(二)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并满足下列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范围应包含本次招标的相关内容;
(二)投标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2016年10月以来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以投标人所在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三)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投标人为经销商时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制造商可授权多个经销商参与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采购文件公告和报名信息
(一 )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时间和报名时间 : 2017 年 3 月 30 日至 2017 年 4 月 7 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