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鄂州市三山湖至洋澜湖生态补水工程已批准建设,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鄂州市三山湖至洋澜湖生态补水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鄂州市位于长江中游南岸,境内港汊相连,湖网纵横,素有“百湖之市”的美称。境内除长江外,境内还包括梁子湖水系、花马湖水系和洋澜湖水系、南迹湖水系。
洋澜湖和三山湖水系连通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一泵站一管路”,即:在新港河双港桥附近新建洋澜湖引水泵站(设计流量7.5m3/s),建设DN1200~DN2400管道,长度4.186km。
洋澜湖水系连通工程:通过整治五丈港实现洋澜湖与长江的连通;通过新挖茅草湖渠道实现五丈港与茅草湖的连通。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鄂州市三山湖至洋澜湖生态补水工程EPC总承包主要内容为以上工程的勘察和测量、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工程相关专题报告编制、施工图设计、项目施工、工程验收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任本工程EPC总承包的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或土木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5)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
3.2 业绩要求
2013年1月至今(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个EPC总承包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项目管理总承包业绩。
3.3信誉要求
3.4 人员资格
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具有该工程的设计、施工、管理建设等方面能力。
3.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到鄂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备案注册,且投标保证金的支付须由牵头人完成。
(2)联合体应满足3.1~3.4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且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