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昆明水泥厂原关停矿山五采区植被恢复场地滑坡地质灾害香根草生态治理工程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昆明水泥厂,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昆明水泥厂原关停矿山五采区植被恢复场地滑坡地质灾害香根草生态治理工程
2.2 建设地点:春雨路旁大箐路昆明水泥厂五采区。
2.3 招标规模:约89亩,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4招标范围:昆明水泥厂原关停矿山五采区植被恢复、种植及管养,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5 工期要求:施工工期50日历天,管养期限至竣工验收起一年。
2.6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2012)及其他现行相关的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规程的要求,确保达到一次验收合格。
2.7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具备2013~201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7)投标人2014年以来在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三个及其以上(类似项目指合同金额或中标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绿化或市政公共工程项目)。
(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市政工程),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检合格);拟派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注册单位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2014年以来承接过类似项目一个以上(含一个,类似项目指合同金额或中标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绿化或市政公共工程项目);拟配备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必须长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自行承诺)。
(9)技术负责具备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近期社保证明原件及经劳动部门鉴定的劳动合同原件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10)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
(11)省外企业应按云南省相关规定办理完成省外建筑业企业基本信息登记或具备有效的省外施工企业入滇备案证。
(1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2017年 3 月 31 日至2017年 4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