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监理
2.1.1建设规模:二连浩特市再生水管道及泵站工程;
2.1.2建设地点:二连浩特市;
2.1.3资金来源:地方财政资金;
2.1.4招标内容:
监理:二连浩特市再生水管道及泵站工程的监理
2.5、计划工期:90 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1)监理企业: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的监理企业;拟派总监理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内蒙古自治区注册监理工程师。
且投标人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凡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资料
4.1、监理企业: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必须为本公司人员)、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及监理员证书(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拟派监理人员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检察-院开具的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申请投标监理企业情况预审表(登录二连浩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
4.3、自治区外企业需按照“内建工【2016】138号、锡建建【2016】117号文件的要求办理备案手续。
4.4、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要求整洁清晰,加盖公章以备审查;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报名须到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铁路小区22号楼2单元202室)提供上述原件及复印件通过审核后方可完成,
4.5、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网址、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报名时间及地点
5.1、报名时间时间:2017年3月30日至2017年4月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