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市津南区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委托,对天津市津南区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天津市津南区农业园区绿化景观及养护工程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津南区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天津市津南区农业园区绿化景观及养护工程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FHZB2017-JN-011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否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详见工程量清单 99.46
三、项目预算
99.46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原件; 2. 供应商须提供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3. 负责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原件; 4. 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外地企业提供) 5. 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6.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参与磋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7-03-30到 2017-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