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第三方服务评测项目,招标编号:GZFW-2017011 ,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昆明机场转场已四年多,旅客吞吐量持续上升,服务质量稳步提升。为进一步查找机场服务中存在的核心、突出问题及短板缺项,从旅客感受角度改进完善,为旅客提供良好的机场服务体验,有必要与一家有资质、权威的第三方测评机构开展合作,加强测评数据专业分析,以此达到持续提升满意度、改进服务质量的目的。
2.2项目地点:昆明长水国际机场。
2.3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总价)90万元/3年,30万元/年。
2.4服务周期:36个月。
2.5招标范围:要求提供第三方服务测评,对旅客关心的机场服务问题进行调查。调查包括但不仅限于机场服务的主要环节,例如机场交通、机场安检、机场商贸、值机等内容,选取国内和国际有代表性机场进行比较,对机场服务进行打分和排名,最终产生《机场服务评测报告》,测评结果在业内权威网站定期公布;具体点位说明详见第六章“服务质量标准和要求要求”。
2.6服务质量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服务质量标准和要求”。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包括市场调研及研究分析。
3.2财务: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年旅客流量在3000万人次及以上的大型基础设施的第三方旅客满意度测评调查项目的经验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文件指用户证明函)。
3.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与招标人以往合作中,无服务质量问题,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
3.5其他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第三方服务测评或类似项目工作业绩;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需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期间为检察机关可提供的最长期限范围内)。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至2017 年 4 月 6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