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兰考县许河乡董西村发展集体经济试点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兰考县许河乡董堂西村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兰考县许河乡董西村发展集体经济试点项目;
2.2项目编号:兰财采字公开招2017(030)号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
3.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关系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证明(需单位出具证明,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4业绩要求:提供一份企业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业绩;
3.5投标人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最近三个月的证明材料);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3月30日-2017年4月 6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