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虹桥商务区核心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进度计划编制公开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与招标相应的经营范围; (2) 在本市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和技术服务团队,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虹桥商务区核心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进度计划编制公开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322-589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CZB20170238)
3、预算编号:00-17-27539
本项目分2个包件(项目预算资金:30万元,其中包件一预算资金20万元;包件二预算资金10万元),各包件分别产生一名中标人,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同时任选包件投标—— 包件1:虹桥商务区建设进度计划编制; 包件2:虹桥商务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