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对2017年炼化三剂框架协议招标(公开,环丁砜\≥99.5%) 所需环丁砜\≥99.5%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170323-1007-249-K-B1
2.项目内容:2017年炼化三剂框架协议招标(公开,环丁砜\≥99.5%)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1 环丁砜\≥99.5% Q/SH0062 2100.0 吨
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05月15日,使用企业指定仓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6.1 基本要求:资质审核申请材料真实有效、资料齐全,按要求上传资质审核申请材料,不存在弄虚作假。
6.2 基本要求: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有效执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
6.3 资质证书: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运输许可证,未提供的相关认证证书属国家规定的强制性认证
6.4 资质证书:有效资质认证证书,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19001 或ISO9001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6.5 技术规范:执行标准,全部响应招标方要求的技术标准,要求提供质量证明文件(投标人出厂质量标准、质量检验报告)
6.6 生产和装备能力:主要生产能力和制造装备,生产商提供生产能力和装备。
6.7 生产和装备能力:主要原材料获取渠道,生产商提供原材料采购清单和合格分供方
6.8 业绩:同类装置销售业绩,国内外有销售业绩(提供发票凭证)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03月30日14时至2017年04月07日22:33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