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的委托,对地铁十一号线红线内土地综合开发前期研究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AG100071-C1708
二、采购项目名称:地铁十一号线红线内土地综合开发前期研究
2. 提供下列材料: (一)(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须提供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纳税证明、社保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承诺书)。 (二)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咨询建筑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三)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1)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说明: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采购代理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03-30至2017-04-18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