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奉化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同意,宁波奉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 2017年度溪口部分区域草花布置及日常养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名称: 2017 年度溪口部分区域草花布置及日常养护项目
二、编号: FHZFCG(2017)027D ;
三、项目内容: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文件在采购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
四、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提供下列材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供应商特定条件:
1 、投标人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在宁波市奉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登记;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截止时间:2017年4月21日14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