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对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1、2号部分磨煤机热风隔绝门换型改造(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1、: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1、2号部分磨煤机热风隔绝门换型改造(二次)
2、工程规模:1、2号6台磨煤机热风隔绝门换型改造。
3、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4、招标范围:
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1、2号部分磨煤机热风隔绝门换型改造,将6台磨煤机热风隔绝门换成新型水平布置热风门。其中推进气缸、锁紧气缸更换型号与现有保持一致,磨煤机热风隔绝门安装位置保持不变。磨煤机热风隔绝门尺寸与现有烟道匹配。
5、工期:每台20天(每台3台磨煤机改造)
6、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6.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1)注册资金在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6.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3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6.4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2)近3年完成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业主联系人及电话),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6.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03月30日至2017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