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受 国电织金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
1.2.8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检修维护期。
1.2.9资质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分包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人员要求
1 国电织金发电有限公司2017年度制粉系统检修维护 1、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内至少二个火电机组同类型制粉系统安装或维护的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须为与本次招标标的相关的以往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合同时间及相关要求、合同签字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全部合同信息,分包业绩必须提供最终用户证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须满足1.2.9关于合同业绩的要求)。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维护日期至投标文件截止日。
1.2.10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招标范围为国电织金发电有限公司2017年度制粉系统检修维护项目的招标人2台660MW机组制粉系统范围内所有设备及其附属系统的检修及维护;、汽机间文明生产(卫生保洁);厂区道路及运煤灰公路文明生产(卫生保洁)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按照本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要求总报价为(一年)。
1.5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3月30日 09:00整到 2017年04月04日 16:00整(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