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2016年垦区危房改造上库力农场小区配套基础设施绿化工程已由海拉尔农牧场管理局以海农局字(2016)4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上库力农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落叶松、黄槐、丁香各10000颗,沙棘8000颗,草皮10176平方米,安砌侧石1200米(实际施工以甲方要求为准)。具体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资金来源:自筹。
2.4招标控制价:1,971,565.00元。
2.5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工程施工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本公告附件下载)、项目经理职称证书、各专业技术人员证书、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社保证明(以本年或上一年度为准,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必须在额尔古纳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查询结果,其他地区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20日10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