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蓝旗镇太虎岭村绿化工程,已经凤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该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凤城市蓝旗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凤城市蓝旗镇太虎岭村绿化工程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预算资金:351162.45元
五、采购文件名称:凤城市蓝旗镇太虎岭村绿化工程采购文件
六、代理机构名称:凤城金山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项目概况:
2、采购范围:绿化总长度2740,米,栽植乔灌木3118株,其中金叶复叶槭1006株、法国梧桐98株、紫衫4株、红花王子2000株、榆叶梅10株;详见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3、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竣工。
4 、质量标准:达到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八、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同时,根据本项目的特点要求,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
施工资质,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类似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获取采购文件的方法
1.报名自2017年3月30日起至2017年4月1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6:30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