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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澜沧江里底水电站枢纽工程2017年安全鉴定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4-0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2017年4月7日8:30时起至2017年4月13日18:00时止云南澜沧江里底水电站枢纽工程安全鉴定,发包人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
  1  招标条件2017478:30时起至201741318:00时止云南澜沧江里底水电站枢纽工程安全鉴定,发包人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资金由发包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请愿意承包本项目且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法人投标。

2  项目概况

(1)合同名称:云南澜沧江里底水电站枢纽工程安全鉴定

(2)所属行业:能源

(4)标讯类别:国内公开招标

(5)所属地区:云南省

(6)资金来源:本工程的建设资金由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筹集

(7)工程概况

里底水电站位于云南省迪庆州维西县巴迪乡境内的澜沧江上游河段上,是澜沧江上游河段规划7个梯级电站中的第3级电站,上接乌弄龙水电站,下邻托巴水电站,里底水电站距丽江市直线距离162 km,距大理市直线距离279km,坝址左岸有维德二级公路通过,距上游巴迪乡约7km,距下游维西县城约106km。

本工程为二等大(2)型工程,枢纽主要建筑物为2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为3级建筑物。枢纽建筑物由溢洪道、泄洪底孔、排沙孔、河床式电站厂房和副坝组成。

拦河大坝为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坝顶高程1820.50m,最大坝高76.6m,坝顶长度351.90m。左岸岸边布置宽度为33.00m的导流明渠,在施工后期导流明渠改建为2孔宽度为14.00m的溢洪道,溢洪道采用WES溢流堰,堰顶高程1795.50m,最大泄量6382m3/s,闸室长度52.00m,布置一道检修门、一道弧形工作门,2孔溢洪道消力池共池,池宽33.00m,底板高程1762.20m,长约107.00m。主河床布置三个机组坝段,单机机组段宽度28.60m,机组段总宽度85.80m,顺水流方向长度76.00m,厂房最大高度78.10m,机组进水口下部设3孔孔口尺寸为4.00m×2.50m的排沙孔,进口底板高程1763.00m,出口底板高程1766.00m,校核洪水下泄流量533m3/s;电站进水口底板高程1774.40m,分别设拦污栅、检修闸门及工作闸门。厂房右侧布置3个泄洪底孔,进口底板高程1778.00m,出口高程1775.02m,孔口尺寸7.00m×8.50m,最大泄量4118m3/s,采用底流消能,3孔泄洪底孔消力池共池,池宽35.00m,底板高程1764.50m,长约67.50m。主安装间布置于右岸底孔坝段有压段的顶面。进厂交通公路从改建后的德~维公路到达坝址,通过跨澜沧江大桥到达右岸,从右岸岸边到达厂房安装间。

电站以发电为主,正常蓄水位1818.0m,死水位1814.0m,校核洪水位1818.9m,总库容0.75亿m3,具有日调节能力。水电站装机容量为420MW(3台×140MW ),保证出力110MW,多年平均发电量19.52亿kW·h。挡水坝段、泄洪坝段、电站厂房坝段等主要挡水建筑物的洪水标准按100年一遇(P=1%)洪水设计,相应泄量Q=8050m3/s;1000年一遇(P=0.1%)洪水校核,相应泄量Q=11000m3/s。下游消能防冲建筑物的洪水标准按50年一遇(P=2%)洪水设计,相应泄量Q=7160m3/s。

里底水电站施工导流分三期进行:一期为束窄原河床过水,在左岸岸边进行导流明渠工程施工;二期河床截流,施工厂房坝段和泄洪底孔坝段等,左岸导流明渠过水;三期泄洪底孔过水,左岸导流明渠改建为溢洪道。

2008年12月3日,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办能源〔2008〕2668号”文件批复同意里底水电站开展前期建设;2011年8月,电站通过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电站水保、环评报告书分别于2010年7月22日、2011年8月1日获得国家水利部、环保部的批复;2013年2月28日,国家发改委以“发改能源〔2013〕412号”文件批复同意里底水电站项目核准。

电站已于2014年11月完成大江截流,厂房坝段混凝土2015年9月开始浇筑;按照计划,2017年6月大坝混凝土浇筑全线到顶,2017年11月初进行三期截流, 2018年9月水库开始蓄水,10月底首台机组发电,2019年6月底前全部机组投产发电,2019年底枢纽工程竣工。

3  安全鉴定相关验收工作计划

根据国家能源局印发的《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国能新能〔2015〕426号)、《水电工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国能新能〔2013〕104号)、《水电工程验收规程》(NB/T 35048-2015)等有关规定,水电工程下闸蓄水、枢纽工程专项验收前应进行工程安全鉴定,同时采用分期导流的工程,永久建筑物和隐蔽工程在蓄水安全鉴定前提前投入使用的需进行专项安全鉴定。里底水电站采用河床分期导流方式,安全鉴定工作包括三个阶段,即三期截流专项安全鉴定、蓄水安全鉴定、枢纽工程竣工安全鉴定。

根据里底水电站工程建设进度计划,工程三期截流时间为2017年11月初,三期截流后大坝坝体挡水,右岸泄洪底孔过流,进行左岸溢洪道改建,2018年5月底前左岸溢洪道改建完成投入使用。电站蓄水时间为2018年9月,2018年10月底首台机组发电,2019年6月底全部机组发电,2019年年底枢纽工程完工,2020年10月具备枢纽工程竣工专项验收条件。

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工程进度计划安排编制分阶段安全鉴定工作规划。

4  招标项目工作内容、范围及要求

3.1  本次招标项目为澜沧江里底水电站所有阶段验收安全鉴定工作,安全鉴定工作包括三个阶段,即三期截流专项安全鉴定、蓄水安全鉴定、枢纽工程竣工安全鉴定。

3.2  安全鉴定工作基本要求:主要遵循国家能源局《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国能新能〔2015〕426号)、《水电工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国能新能〔2013〕104号)、《水电工程验收规程》(NB/T 35048-2015)以及现行管理办法及行业规范要求(后续鉴定时若相应管理办法及行业规范更新则执行新要求),对安全鉴定工作范围内的枢纽工程设计及施工质量进行全面复查和评价,主要涉及到挡水建筑物(含渗控工程)、泄水排沙建筑物、输水建筑物、消能防护工程、引水建筑物等主要水工建筑物及近坝库岸,金属结构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全监测工程等,每个鉴定阶段对相应工程项目提出安全鉴定评价意见,相关评价意见最终需满足阶段验收工作需要。

3.3  本次招标项目安全鉴定范围分三个阶段完成,每阶段的主要鉴定项目为(但不限于):

(1)三期截流专项安全鉴定:对拟投入使用的大坝坝体底孔(EL.1791.5m)以下水工建筑物(含渗控工程)、消力池工程、水库初期运行的库岸工程、相应的安全监测工程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等。

(2)蓄水安全鉴定:挡水建筑物(含渗控工程)、泄洪排沙建筑物、消能防护工程、引水建筑物、厂房工程、近坝库岸,相关金属结构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及配套的电气设备工程、安全监测工程等。

(3)枢纽工程竣工安全鉴定:主要为大坝及引水发电系统土建工程(含渗控工程)、两岸坝肩边坡工程及近坝库岸边坡工程、机电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及安全监测工程等。

5  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里底水电站工程通过枢纽工程专项验收。

6  投标人资格

6.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法人。

6.2  投标人应是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水电工程安全鉴定单位。

6.3  近五年独立承担过二等大(2)型及以上工程规模,且坝高在50m及以上混凝土坝水电工程的安全鉴定工作。

6.4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且近五年承担过类似工程安全鉴定工作负责人的经历。其他专业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近五年承担过类似工程专业技术负责人的工作经历。

6.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营体和联合体投标,同时中标人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包括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6.6  为维护安全鉴定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现承担里底水电站枢纽工程设计工作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线下、线上两种方式报名,请有意向参与投标的单位尽早开展相关工作。

7.1 线下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

7.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7日~2017年4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 时至12∶00 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7.1.2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留复印件;

(2)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留复印件;

(3)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发的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

7.2 线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

7.2.1投标人须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7.2.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4月7日8:30时起至2017年4月13日18:00时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7.2.6线上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7.2.7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8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1招标人统一组织各投标人于2017年4月14日9∶00 时集中前往工地现场踏勘。

8.2招标人定于2017年4月14日下午15:00时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预备会上招标人将介绍项目情况并回答投标人就招标文件的澄清问题。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采用线下、线上两种方式递交。

(1)投标文件线下、线上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均为2017年5月3日上午11∶00 时,线下递交。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壹份、副本陆份 (正本和副本分别用双层包装密封)。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附交本合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未按规定附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线上递交时,请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尽早上传,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成功。若线下、线上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线下为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陈工

电话:15210323921

邮箱:3356669237@qq.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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