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凉城县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设计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法人: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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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凉城县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设计服务
三、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凉城县岱海发电公司
四、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1)岱海发电公司总装机容量2460MW,一期工程装机2×630MW亚临界湿冷燃煤机组,分别于2005年10月和2006年1月投入商业运行,于2013年3月、2015年2月获得增容至630MW批复;二期工程为两台亚临界600MW直接空冷机组,辅机冷却水采用贯流式冷却工艺,冷却水排入一期排水明渠。按照国家《煤电机组节能减排与升级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岱海发电公司从2017年开始,对四台机组陆续实施节能与升级综合改造,同时将一期湿冷机组、二期辅机冷却水系统改为空冷工艺。这样,机组改造后面临着水处理系统水源选择问题。因而,选择凉城县污水处理厂中水作为今后电厂水处理用水水源。
(2)凉城县污水处理厂位于凉城县东南端,距电厂约28公里,处理设施为室外、露天布置,设计日处理量10000m3。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凉城县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和竣工图文件的编制等。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范围 |
1 |
BIEE17-DHFDZB-016 |
凉城县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设计服务 |
见公告第四条 |
五、资金来源:项目单位自筹资金。
六、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参与以上标段的潜在投标人,不仅应具备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而且还须满足以下具体要求:
(请各潜在投标人必须检查确认自身的资格满足要求后参与投标,否则责任自负)
1、投标申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企业,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法人企业。
2、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可研、勘测设计同类型项目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4、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市政类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5、近年来(2008年至今)具有2个(含)以上的设计规模为10KM(含)以上的给排水管道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及施工图设计业绩;
(特别提示:投标人只能提供招标人要求的业绩,并按要求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盖章签字页等内容,并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6、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申请人不得同时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七、报名要求及方式:
报名方式采用两步骤进行,请投标申请人在2017年4月6日—4月10日16点前按照下述步骤办理报名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