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1000MW)扩建工程第三批辅机(集团主管) 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一、项目法人: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内容及招标编号: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最迟完工期(交货期) |
1. |
CHDTDZ105/16-SB-0301 |
四大管道支吊架 |
2017年5月 |
2. |
CHDTDZ105/16-SB-0302 |
四大管道管件及工厂化配管 |
2017年5月 |
备注:以上交货进度为三号机设备交货进度,四号机交货期暂未确定。同时本工程按#3、#4机组分别组织备料、供货及结算,鉴于本工程#4机组目前尚未通过国家发改委项目核准,如果本工程#4机组没有在合理期限内获得批准,招标人有权终止或取消本次有关#4机组的招标,有权取消根据本次招标签订的有关#4机组的合同。投标人须自行承担该情况下本身各种费用和损失,招标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因材料上涨及其他原因导致的费用增加,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里综合考虑。
质量要求:优良。
五、招标项目总体概况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工程名称: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1000MW)扩建工程。
2、本期规模:本期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3、建设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下团洲.
(二)项目进展情况、准备工作情况概述
1、项目进展:2015年10月取得安徽省发改委核准(皖发改能源〔2015〕580号)。2015年10 月初步设计已通过电规总院审查(电规发电[2015]1126号)。
计划工期:2016年3月开工(主厂房第一罐混凝土浇注),#1机2018年6月投产。
2、招标条件落实情况:项目建设单位为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由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3、准备工作情况:第三批辅机技术规范书已完成编审,具备招标条件。
六、资格审查方法:资格预审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10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配套辅机设备(相应标段)的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并有与国内外1000MW及以上等级超临界机组的良好合作业绩。
3、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设备性能保证和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影印件)。
4、投标人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国内设备制造商的代理商投标;接收进口设备国内代理商投标,同一原装进口产品只接受一家国内代理商投标。
7、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有资质会计律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9、以上为三辅招标设备通用资质要求,以下为三辅特殊要求:
序号 |
名称 |
投标人资质 |
1 |
四大管道管件及工厂化配管
|
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须提供进口管件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3、投标人近五年应具有2个600MW级或1个1000MW级超超临界机组四大管道工厂化配管国内电厂安全运行2年及以上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
2 |
四大管道支吊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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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册资金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须提供进口管件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3、投标人近五年具有1个国内1000MW级超超临界燃煤机组运行2年及以上四大管道支吊架成套供货业绩. |
备注:投标人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主要系统参数页、联系方式等)及投运证明,必要时须提供原件;以此作为证明才认为有效。
请投标单位务必在制作投标文件过程中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八、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资格预审报名时间:2017年4月7日-2017年4月12日12:00时。
3、资格预审申请书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4月17日12: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