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项目法人):福建华电漳平火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内容:漳平市工业园区供热工程施工,具体如下: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备注 |
CHDTDZ063/17-SG-0101 |
漳平市工业园区供热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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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内容
本期从漳平火电有限公司围墙外1米新建一根蒸汽管道至漳平市各工业园区,热网管道大部分采用架空敷设、部分采用地埋敷设,主管道管径为DN600/ DN450 / DN350,主管线总长约18700米(展开长度),支线约3228米(展开长度),总长度约21928米(展开长度),具体见工程量清单。管网设计最大流量196.5t/h。
五、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六、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于2017年9月30日前具备供汽条件。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预审文件中,授权委托书须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如在投标时有变更,则须重新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同资格预审。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GB2或GD或GC2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2012年以来必须至少承担过压力管道DN600以上、5公里及以上施工业绩。
4、投标人在近5年(指2012年以来,下同)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所承担的工程未发生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的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且没有尚未了结的对投标人不利的重大诉讼。
5、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从事燃煤电厂或工业热力管网工程施工工作满5年以上,且为本企业提供该员工最近连续12个月的社保证明,2012年至今至少担任过压力管道DN600以上、2公里及以上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
6、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应为不属于因行贿、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而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参加项目投标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报名条件:
(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上述必备条件、有能力承担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均可持有本人身份证、企业介绍信、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委托代理证书。
(2)投标申请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投标申请人所申报材料内容有失实情况,则该投标申请人即被取消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3)提交资格审查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需单独成册1正1副、电子版2份(U盘形式)开标时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八、预审公告时间:2017年4月11日至4月17日。
九、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