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现委托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2017-2018年常规项目地勘与物探服务项目(招标编号:QYTT-ZB-2017-005)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规模:本次招标预估需完成560个新建站地勘与物探,地勘约535站;物探约25站。项目总预算约380万元。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实际委托金额为准。
1.2 项目进度要求:在订单下达后,每日勘察的站点数量不少于3个,勘察完成的站点5个日历日内提交报告。
1.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如本批次委托的份额提前使用完毕,则服务期限自动终止。最终委托金额以招标人实际签定的框架合同约定为准。
1.4 招标范围:
(1)、地勘服务:查明场地地质情况(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地下水情况,不良地质情况等),作为基础设计依据。
(2)、物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探测地下市政、电力、通信等管网分布。
1.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每个标段确定一个中标人,每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数量不足 4个的,本项目招标失败。
序号 标段 服务区域 份额
1 标段一 清城、清新、英德、佛冈、连州、连南、连山 200 万元
2 标段二 清城、清新、英德、阳山、连州、连南、连山 180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
2.1.1 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如不显示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信息,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2.1.2 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投标人须具有以下(1)、(2)资质其中之一: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2.1.4非粤注册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手续。
2.2财务状况: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2015年度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1月1日至今做过的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要求能体现工作内容及合同金额,原件备查。
2.4信誉要求:近3年来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约行为、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无骗取中标记录,无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没有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可进入本项目的详细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要求有意参加的,请于2017年04月11日至2017年04月1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与下午14: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