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自治旗人居环境整治**河镇东出口三角地至西出口围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编号: | 登陆后可见 |
|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 登陆后可见 |
|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 登陆后可见 |
| 所属行业: | 登陆后可见 |
| 所属地区: | 登陆后可见 |
| 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登陆后可见 |
| 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 登陆后可见 |
| 原开标时间: | |
| 开标时间: | 登陆后可见 |
| 变更原因: | |
| 招标内容: | |
| **自治旗人居环境整治**河镇东出口三角地至西出口围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登陆后可见 1.招标条件 本**自治旗人居环境整治**河镇东出口三角地至西出口围墙建设项目已由登陆后可见以登陆后可见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登陆后可见,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1.********米砖砌围墙,墙高1.8米;2.路肩回填风化砂100立方米,路肩深1.2米,宽2.5米,长33.33米。 2.2工程建设地点:**河镇。 2.3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 2.4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工程施工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登陆后可见)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需携带以下证照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其中安全员需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部分地区安全员岗位及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合二为一,开标时可提供主管部门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金额、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4月6日至****年4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 时至12:00时,下午14:30 时17:30 时,在登陆后可见 (地址:**自治旗**河镇锦秀商业街3-8)投标人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企业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二套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自治旗**河镇锦秀商业街3-8(三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登陆后可见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登陆后可见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登陆后可见 **** 电子邮件:登陆后可见 ****年4月 6日 | |
| 业主单位名称: | 登陆后可见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登陆后可见 |
| 项目负责人(招标师)签章: | - |
| 地址: | **自治旗**河镇锦秀商业街3-8(三楼会议室)。 |
| 邮编: | 登陆后可见 |
| 电话: | 登陆后可见 |
| 传真: | 登陆后可见 |
| 电子邮件: | 登陆后可见 |
本项目联 系 人:金东海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1 266 14855
邮 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2883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