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共和镇卫生院改建扩建工程,已由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鹤发改公[2017]16号。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15155平方米。主要包括:1、改建门(急)诊楼(1号楼);2、扩建住院楼和医技楼(2号楼)、后勤楼(3号楼)及连廊和地下室。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由鹤山市共和镇卫生院自筹解决,已落实。
招标范围:本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
招标内容:本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
工程建设地点为:鹤山市共和镇。
监理服务期:勘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项目估算总投资:11005.82万元。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由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建设行业资信证书(工程监理)资信等级为房屋建筑工程丙级资质。
3.2、其他投标条件要求:
3.2.1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1月至今)曾完成过质量合格的至少1项同类别且规模相当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注:同类别且规模相当指:工程造价24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
3.2.2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