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长庆油田分公司2017年度长庆机械厂抽油泵泵筒集中采购
项目编号 2017-0191211-CPMC-0003721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详见附件。
2.使用功能:详见附件。
3.技术标准:详见附件。
4.质量要求:详见附件。
5.服务:详见附件。
6.项目进展情况:详见附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为制造商。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抽油泵配件或机械加工的生产制造。具体提供但不局限于以下资质文件: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2.2投标人须具有2013年以来与本次拟招标标的物相同或同类产品(抽油泵泵筒)的供货业绩,提供销售合同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扫描打印件。 2.3投标人未列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质量抽查通报不合格供应商名录中,招标开标截止日前复检合格的制造商可予以接受(仅限投标人所投标的物相同或同类产品)。 2.4 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该函件应在有效期内且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4月11日 08时00分0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