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和烯烃厂检修用刚玉瓷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017-0191281-FSSH-0003358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2.1 项目概况: 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和烯烃厂检修需用瓷球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2 种类及规模 刚玉瓷球共计280.42吨(详见附件)
2.使用功能:过滤支撑保护
3.技术标准:HG/T 3683.1-2014
4.质量要求:按HG/T 3683.1-2014标准要求执行
5.服务:供货单位负责送货到抚顺石化公司物资采购中心仓库
6.项目进展情况:2.7 交货期: 2017年5月20日前 2.8 项目进展情况: 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可申请投标: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刚玉瓷球制造单位。 2、未在抚顺石化公司有过成功使用业绩的投标人须近三年内(2014-2017年)在国内180万吨及以上加氢裂化装置至少2套装置有良好的高铝或刚玉瓷球应用业绩,同时在45万吨/年及以上乙烯装置至少2套装置有良好的刚玉瓷球应用业绩。以提供相关合同原件扫描件和使用单位出具的使用合格报告扫描件为准,合同中如无明确应用装置名称的,需有使用企业技术归口管理部门书面证明(加盖公章)。 3、2014年至今拥有惰性瓷球2000吨及上的销售业绩,以税务报表(盖税务机构章)为准,如果税务报表物料描述不清晰,则以提供结算合同、发票或技术协议为准,如果无法确认是否属于惰性瓷球的,则视为非惰性瓷球。 3.2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招标人将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的规定,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4月11日 08时0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