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格尔木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格尔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格发改【2017】7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格尔木市市政设施管理处,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
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盐湖广场喷泉设施,更换水泵及地下彩灯;
2.2建设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
2.3工期:按合同要求;
2.4招标内容:工程施工;
2.5招标编号:0773-1740GNQH00794;
2.6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4月12日至2017年04月16日,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00到17:30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请于2017年04月17日至2017年04月21日,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00到17:30,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及其他资料费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5月09日10时00分
注册联系人:陈工
电话:15210323921
邮箱:3356669237@qq.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