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4-12,公告主要内容为:镇江江苏华电句容工程微雾抑尘系统招标变更公告,所属区域:江苏-镇江-句容,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本次采取电子招投标与传统招投标方式并行)
本项目工程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微雾抑尘系统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一、招标主管单位: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项目法人):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四、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12/16-SB-0603
微雾抑尘系统
1000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江苏华电句容工程。
2、工程建设规模:
拟建镇江港高资港区镇江港高资港区华电句容煤炭储运码头工程紧邻句容电厂,位于句容市北部,长江下游镇扬河段世业洲右汊口门的右岸、大道河口至虹桥口岸段。厂区地理坐标概位为119°15′E,32°12′N。厂区距句容约30km,距镇江市约20km。
本项目位于镇江港高资港区,根据镇江港港口总体规划,高资港区主要承担煤炭、水泥等散货及石油、液体化工、建材运输,以临港工业开发为主、相应发展部分公用作业区的港区。同时,本项目属于《镇江港高资港区省“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布局和建设6个煤炭中转储备基地之一。
3、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
4、工程计划进度:雾炮系统、给水系统:工期3个月;微雾抑尘系统工期8周
5、建设地址:镇江港高资港区华电句容厂内。
七、投标人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八、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单位的企业及公司投标人应持有国家机关认可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 具有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 业绩要求:
微雾抑尘系统:近五年有3个及以上600MW级及以上火电机组的微雾抑尘系统已投产运行业绩,且安全可靠运行,并提供相应的合同证明材料及联系人。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将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合同证明,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4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3-2015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5 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且在华电系统内无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经证实将在资格审查中取消投标资格;
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7 本产品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媒体: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可下载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等)。
2、公告时间:2017年4月10日至4月16日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4月10日至4月16日17:00时整止。
注: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一定要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标书的购买,否则将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钱工
手 机:13683613533
微信号 13683613533
Q Q: 1810533483 (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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