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莒南县洙边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4-13,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临沂临沂市莒南县洙边镇新华中学餐厅楼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山东-临沂-莒南县,所属行业分类:餐厅,采购业主:莒南县洙边镇人民政府,招标文件售价:5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莒南县洙边镇新华中学餐厅楼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莒南县洙边镇新华中学餐厅楼工程已由莒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莒南县发改投资[2016]19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莒南县洙边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县以上资金80%、乡镇政府配套资金2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本工程共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新华中学餐厅楼,共3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4175平方米;
二标段:新华中学餐厅楼隔震支座采购项目;
2.2 建设地点:莒南县洙边镇育才路新华中学院内;
2.3 工期:一标段 200天;二标段:45天。
2.4 招标范围:一标段:工程总建筑面积4175平方米,主要建设地上3层餐厅楼及相关配套设施等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详细的招标范围界定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包括项目LNR500共8套、LRB500共27套、LRB600共12套隔震支座采购,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所涉及的隔震支座(并包括预埋件、连接板、套筒、螺栓等,下同。)的深化设计、所需原材料的采购、隔震支座制作并运输至施工现场制定地点、相关检验检测和试验、现场安装的技术指导及配合、隔震支座的缺陷修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施工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标段: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3.2 投标人需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且符合《橡胶支座 第3部分:建筑隔震支座》及《建筑工程叠层橡胶隔震支座性能要求和检验规范》的要求。
3.3 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开户许可证;
3.4 投标人需出具近三年来(2014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 (提供支座供货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5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实力,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约能力,且在以往的招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4月 12 日至2017年4月 18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 14:00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一标段: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手册,提供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理部门出具的农民工工资储备金证明原件。
二标段: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书、开户许可证、产品技术检测报告、出具近三年来(2014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 (提供支座供货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7年 4月 14 日至2017年 4月20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购买招标文件,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 元,一标段电子光盘100元/份,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 元/套,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5日上午09:30 时分,
6.2 联系人:钱工
手 机:13683613533
微信号 13683613533
Q Q: 1810533483 (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81053348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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