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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采煤沉陷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第二批)平安路东段工程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4-1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7年报名●鸡西市采煤沉陷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第二批)平安路东段工程招标招标人 ;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办公
 17年报名●鸡西市采煤沉陷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第二批)平安路东段工程招标
招标人 ;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办公室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鸡西市采煤沉陷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第二批)平安路东段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西市采煤沉陷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第二批)平安路东段工程已由鸡发改投资[2015]2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 为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为财政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鸡西市采煤沉陷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第二批)平安路东段工程
2.2建设地点:鸡冠区水岸街至仲兴街;
2.3建设规模:市政公路445.03米,行车道设计宽14米,双向4车道,两侧人 行道各宽6米,配套建设排水,路灯和绿化工程.
2.4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7年05月10日,竣工日期2017年08月31日,总工期114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内容.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申请人 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近三年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有效期的营业执照,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 拟派项目经理须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为投标申请人 本企业在职人 员,项目经理近三年内至少须具备一项拟投项目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合同在600万元以上的项目,并提供相关佐 证材料(有效的合同、中标通知书)
3.2.要求所有小班子成员(项目经理1人 、技术负责1人 、工长(施工员)1人 、质检员(质量员)1人 、安全员1人 (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C 证)))身份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经查实其提供身份 证明为虚假,其投标无效.
3.3申请人 在情况说明中须承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报~名截止之日前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及施工能力.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 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 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现场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获 取投标文件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投标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网上打印页);
3.8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 必须是投标人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投标登记时必须到场.投标人 拟派项目经理本人 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答疑会(如有)、开标会等.投标人 不得委派其他人 以投标代理人 的名义代替拟派项目经理参加.
4. 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 月13日至2017年4 月19日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4.2潜在投标人 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本人 携带法人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 须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 身份 证原件、法人 身份原 证、营业执照、资质 证书、安全生产许可 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 证、组织机构代码 证税务登记 证(“四 证合一”除外)
(2)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及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证书,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有效的劳动合同,业绩 证明(有效的合同、中标通知书),近六个月有效的养老保险 证明
(3)企业提供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为准、二者缺一不可,投标单位需提供招标人 联系电话、合同内容应包括市政公路修建及配套建设排水,路灯和绿化工程)
(4)提供小班子人 员本单位劳动合同原件、职业 证书、身份 证原件、近六个月有效的养老保险 证明
(5)与市内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沥青混凝土搅拌站签订的供货合同原件(需与本市沥青混凝土搅拌站核实后,确定报~名有效)或市内企业自有沥青混凝土搅拌站 证明.
(6) 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清欠部门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 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监管系统报~名成功截图、
(8)《投标登记信息表》[外省投标人 提供]等 证明投标人 资格的材料(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期方为有效)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不全概不接受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潜在投标人 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复印件留存代理机构处).
4.3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启用新版招标投标监管系统的通知》规定:投标申请人 (含外省(市)企业)同时登录黑龙江省工程招投标监管平台(www.hljztb.com),使用企业锁确定本企业工商信息(列如名称、有效期等)、企业资质信息(有效期、资质分类及资质等级、安全许可 证信息等)、企业人 员信息(建造师、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相关信息:如身份 证号、岗位 证书号等),且监管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组织机构人 员信息须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致,并对所确定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5. 招标文件的获 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4 月13日至2017年4 月19日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不予受理.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陈工
电话:15210323921
邮箱:3356669237@qq.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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