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 2017-04-13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石梅半岛项目33#、35#地块新增样板房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梅半岛项目33#、35#地块新增样板房室内精装修工程已由 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以万发改审批备〔2014〕4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万宁凯德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万宁凯德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梅半岛项目33#、35#地块新增样板房室内精装修工程
2.2建设地点:海南省万宁市兴隆旅游区
2.3工期: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1、石梅半岛项目33#、35#地块新增样板房室内精装修工程,本次招标分为硬装修和软装修两部分,含8种户型(K1、K2、K3、K4、A、C、D、E),共计13套 ,其中硬装修包括:K1、K3、K4、A、C户型各1套;软装饰包括: K1、K2、K3、K4、A、C、D、E全部8种户型共8套 。总建筑面积为688.15m2 硬装修内容包含室内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等;软装饰内容包括家具、窗帘、床上用品、摆件等。详见建设单位发布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 质。
3.2 项目经理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函。
3.4 投标单位须在开标时提供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检察机关查询后出具的关于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材料(在有效期内)。
3.5 投标单位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提供网站截图证明加盖公章。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04月 14日至 2017年 04月 18日,每日上午 09:00时至 12:00时,下午 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 05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陈工
电话:15210323921
邮箱:3356669237@qq.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