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法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
二、招标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
三、招标代理机构:
四、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提供营业执照和制造许可证(如需要)等原件,如有投标人未能提供原件一律按否决投标处理。
五、招标内容及工程概况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CHDT045/05-SB-1303 |
保温材料标段 |
硅酸铝甩丝针刺毯4988立方米,每卷不低于以下尺寸:4.5米×0.65米×0.03米。 |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华电能源哈尔滨第三发电厂利民开发区工业蒸汽管网工程
2.项目规模:
本工程热网管线(不设凝结水回收)设计最大小时供汽量208t/h,项目动态投资31761万元。
工程新建热网管线20703m,管径DN800~DN300,同时配套建设热网监控系统。
3.建设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
(二)项目进展情况、招标条件落实情况、准备工作情况概述:
本工程立项申请报告已获得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批复(中国华电函[2016]541号),按照《中国华电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A版)》要求,已完成本工程路由批复等招标准备工作。
六、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企业。注册资金为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设备生产商应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设备生产商必须具有设计、制造同类型设备的经验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且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行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6)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保温材料供货,且正常运行三年以上的供货业绩至少3份。要求投标人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发票作为业绩证明文件,每个合同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规格型号及管径大小)、合同总价、数量、盖章签字页等内容;每份业绩证明文件均应提供相对应的顾客反馈意见表或投运业绩证明;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投标商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一经查实,将否决其投标。
(7)招标人支付预付款、进度款、质保金等一切款项时,中标单位需开具17%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公告时间:2017年4月14日-2017年4月18日
3、购买标书时间:2017年4月14日-2017年4月1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整)。
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成为会员单位,缴纳标书费后,下载招标文件。
2、每套标书收取一定的费用,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编号 |
标书售价(元) |
1 |
保温材料标段 |
CHDT045/05-SB-1303 |
924.8 |
3、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
4、购买标书截止时间:2017年4月18日16:00整。
十、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哈尔滨市。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嘉
手机:18718512841
电话:010-52859395
邮箱:3407791411@qq.com
在线qq:3407791411(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