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格尔木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EPC总承包环境监理(第三次)招标公告
受青海格尔木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委托,拟对青海格尔木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EPC总承包环境监理(第三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中经国际公招(服务)2017-023
采购项目名称 青海格尔木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EPC总承包环境监理(第三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人民币200万元整
项目分包个数 2
各包要求 包1:海西州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环境监理;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新证,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且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可的环境监理资质。
3、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国家注册的环保工程师。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17年4月19日
联系人:马工
手机:18701298819.13691077250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