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解放路入西关排河雨水泵站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项目背景
原阳县解放路入西关排河雨水泵站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原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原阳县解放路入西关排河雨水泵站工程
2.2、项目编号:原交建2017GB31
2.3、工程概况:该工程为新建泵站,泵站设计规模16m3/s,占地面积9400m2。站内主要构筑物包括雨水泵房、变配电闸、门卫室、配套用房等。
2.4、建设地点:解放路和西关排河交叉处西北角;
2.5、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充答疑(如有)包含的全部内容施工、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2.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约1361.45万元;
2.7、计划工期:施工标段:120日历天;监理标段:施工期及保修期。
2.8、质 量: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共划分为2个标段;
施工标段:原阳县西关排桥雨水泵站工程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充答疑(如有)包含的全部内容施工。
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3、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3.1、施工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企业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泵站类(包含给水泵站、污水泵站、雨水泵站)或污水处理类项目业绩。
3.1.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注册于本公司),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2、监理标段:
3.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2.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注册于本公司)、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3、投标企业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日期后开标时间前,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技术负责人、委托人);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4月 20日至2017年 4月 26 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 14:3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