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华电石家庄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余热锅炉、压力容器及汽轮机金属部件等设备安装前制造质量安全性能检验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项目法人):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内容:河北华电石家庄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余热锅炉、压力容器及汽轮机金属部件等设备安装前制造质量安全性能检验招标,具体如下:
序号 |
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余热锅炉、压力容器及汽轮机金属部件等设备安装前制造质量安全性能检验 |
310 |
2 |
四、 工程概况
1、公司地址:河北华电石家庄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北大街173号,体育大街以西,光华路以北,丰华路以南,电厂街以东的地块内。
2、本期规模:2×453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机组
3、资金来源:由华电国际、石家庄市能投投资发展中心共同出资建设。
4、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于2016年10月开工,两台机组计划于2017年11月15日投运。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主体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不接受不具备独立资质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代表其母公司所投的投标文件。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否则招标人会全部拒绝相关投标。
2.企业资质要求:
具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综合检验机构证书或国家认监委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投标人的名称必须与其资质证书上的名称一致,且在有效期内。必须提供各证书清晰扫描件。
3.企业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具有 3 个及以上同类型或相似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及汽轮机安装前制造质量安全性能检验的业绩。业绩清单表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材料(需体现合同双方印鉴、合同额、工程类型、合同内容、规模等主要信息)。
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4.项目经理资质、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应具有金属检测相关项目的项目经理从业经验,不能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经理,如更换必须经业主书面同意。
(2)本工程其他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亦应在专业技术、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主要包括:
经电力行业或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培训考试合格的持证锅炉监察工程师;
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培训考试合格的持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师;
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考试合格的 RTⅢ级、UTⅢ级、MTⅢ级、PTⅢ级、ETⅢ级人员;
经电力行业或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培训考试合格的持证焊接质量检验员;
经电力行业培训考试合格的持证机械性能检验员;
经电力行业培训考试合格的持证金相Ⅲ级人员;
经电力行业培训考试合格的持证光谱检验员。
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良好。
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近 3 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方在近 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所承揽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因重大质量问题受到质量监督部门通报或公示。
7.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所投标项目应具备的施工能力及所需工程及设备材料的采购能力,具有质量保证能力和资信。
备注:投标人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主要系统参数页、联系方式等)及投运证明,必要时须提供原件;以此作为证明才认为有效。
七、公告时间:2017年4月24至4月28日。
购买标书时间:2017年4月24至4月28日17时整止。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陈工
电话:15210323921
邮箱:3356669237@qq.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