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内蒙古华电物资有限公司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2017年粉煤灰渣处置项目及职工食堂服务外委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第一次公告截止投标单位不足,现第二次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2017年粉煤灰渣处置项目及职工食堂服务外委。
二、招标人:内蒙古华电物资有限公司。
三、项目公司: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六、招标内容:
标段名称
标书售价(元)
招标内容
粉煤灰渣综合处置
1800
承包方对乌达热电2017年07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煤灰渣进行综合处置
职工食堂服务外委
800
详见技术规范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安全保障、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2017年粉煤灰渣综合处置标段资格要求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有同类运输或灰渣处置经验及业绩不少于3个;
4、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人员培训、车辆运营、车辆保养和监测措施;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近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7、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8、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9、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0、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1、国家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食堂服务外委标段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餐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项目);
2、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3、必须具有专业的团队,从事餐饮管理服务超过2年以上;
4、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的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不良记录;
5、具有独立的卫生许可证;
6、投标方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
7、投标单位近三年未发生拖欠工人工资的诉讼的案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时间:2017年4月25日~5月2日16:00.
联系人:钱工
手 机:13683613533
办公电话:010-51957412
Q Q: 1810533483 (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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