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基建期消防保卫服务招标公告
编号:HNZB2017-04-03102
受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基建期消防保卫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名称:
1.1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基建期消防保卫服务
1.2项目概况:华能东莞燃机热电一期(2×400MW级)工程是广东省重大项目,是东莞市为加快集中供热步伐、改善区域空气质量、争创全国节能减排示范城市而规划的一项重要工程。项目选址位
于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银山科技园,距东莞市中心、深圳市中心约50公里。项目规划建设4台F级燃气热电联产机组,本项目一期工程建设2×400MW 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同步安装脱硝设备,
配套建设供热管网工程。
2.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基建期消防保卫服务工作。
主要负责甲方厂区的消防灭火;负责对进出甲方厂区的人员、车辆、物资进行检查,对厂区进行巡逻;协助甲方和公-安机关处理发生在本厂的突发事件;开展反恐维稳等工作;维护厂区范围内正
常的治安秩序及人身、财产安全。
2.2服务期:两年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2 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4.3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4.5 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4.6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4.7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4.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9 投标人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近3年以来,具有不少于3项保安服务业绩(每项合同业绩的保安人数不少于10人),以合同的扫描件为准;
4.10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
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04月28日9:00起至2017年05月05日17:00止
联系人:钱工
手 机:13683613533
办公电话:010-51957412
Q Q: 1810533483 (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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